山西中医药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主要职能

时间:2020-06-17      来源:国际交流合作处    

山西中医药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是负责全校各项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制定并落实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的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

2.负责对外合作项目的建设和布局,以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引进和申报。牵头负责合作项目的洽谈、维护和管理。

3.负责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的运行,承担学校重要外事活动及重要外宾的接待任务。

4.负责境外学生事务的宏观管理,做好境外学生的外事管理工作。

5.负责外事信息与资料的收集、翻译、处理和咨询工作,为学校领导提供决策支持。

6.负责学校各部门的涉外活动及各类国际合作办学的指导、协调和归口管理。

7.负责外事档案的收发、登记、整理、归档和保密工作。

8.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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